留学生回沪落户政策
定义
“留学生回沪落户政策”是指留学生在完成国外学业后,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落户上海的政策措施。
政策内容
1.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时间在2012年1月1日及以后。
2. 落户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落户:
在国外顶尖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取得学位。
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在聘任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骨干技术岗位。
在本市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取得突出业绩。
符合市政府其他认定的需重点引进的留学人才类型。
3. 落户流程
申请资格核查:留学生回国后,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核查。
网上申报:符合资格的留学生通过“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办理:公安机关受理并审核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网上公示:申报信息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现场审核:公安机关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进行现场审核。
审批核准:经现场审核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办理落户:留学生凭《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 配偶子女随落
配偶:配偶可随同留学生一起申请落户。
子女:18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8周岁以上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子女,可随同留学生一起申请落户。
政策优势
降低落户门槛,吸引更多优秀留学生来沪发展。
促进上海建设国际人才高地,提升城市竞争力。
为留学生提供更便利的落户渠道,保障其在沪合法权益。
杭州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章 留学生落户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可申请在杭州市落户:
(一)在国外获得世界排名前200位的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其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在国外获得世界排名前500位的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其他高校)本科学位的,并在世界排名前200位的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其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三)在国外获得世界排名前500位的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其他高校)本科学位的,在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滨江区、杭州萧山区、杭州余杭区、杭州西湖区、杭州拱墅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从事研发岗位满1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
(四)在国外获得世界排名前500位的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其他高校)学士学位的,在杭州市就业满3年以上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杭州市紧缺急需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八条 符合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落户杭州市。
第三十九条 申请落户的留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提供真实有效的留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在杭州市有稳定住所。
第四十条 申请落户的留学生,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十一条 人才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落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 留学生落户后,享受与杭州市其他常住户口居民同等的待遇。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预计将于2024年实施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号),上海市将于2024年实施新的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放宽落户条件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分校等分支机构),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含独立学院、分校等分支机构),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获得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优化落户流程
简化落户申请材料,取消原有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开通在线申请系统,实现电子材料提交和网上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实行网上直通办,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加强服务保障
为留学生提供落户指南、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全方位服务。
建立留学生落户服务专线,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加强与高校、企业、政府部门的合作,为留学生提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支持。
温馨提示:
以上政策尚未正式实施,具体实施细则以上海市人社局后续公布为准。
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毕业的留学生,仍可按照现行落户政策申请落户。
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各区留学生服务中心。
一般情况下,留学生落户北京的审核周期为:
提交材料后:12 周内,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材料齐全后:24 周内,进行审核和调查。
审核通过后:1 周内,发放《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整个审核流程一般需要 48 周,具体时间会根据材料的复杂程度、审核工作的繁忙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