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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届留学生落户政策,北京落户政策2023最新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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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北京应届留学生落户政策

北京应届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对象:

在北京高校(不含军事院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应届留学生

学习期间取得北京市学生居留许可

毕业后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或者人才引进等落户条件

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

办理积分落户

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并达到相应积分

学习期间学业成绩优异

人才引进:

受聘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和用人单位招用条件

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

落户流程:

1. 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离校手续,取得离校证明

办理《就业报到证》和《就业派遣通知书》

2. 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选择“居住证和户口”栏目,提交落户申请

3. 材料审核:

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申请条件,确定落户方式

4. 领取《北京市户口迁移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北京市户口迁移证》

5. 迁入户口:

凭《北京市户口迁移证》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政策解读:

应届留学生在北京落户较为容易,可以通过积分落户或人才引进两种方式。

积分落户需要积累一定的积分,主要包括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社保缴纳情况等。

人才引进对用人单位和申请人都有较高要求,一般适用于高层次人才。

留学生落户北京后,可以享受与北京户籍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

2、北京落户政策2023最新留学生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最新

一、基本条件

具备北京市居住证

在京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2016年1月1日后缴纳)

二、申请对象

在京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留学生

在京高校取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留学生

在京企业工作且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

取得本市A类人才称号

担任本市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在京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年均96万元以上

在京高校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后在京工作满5年,无犯罪记录

三、申请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就业申报表

学位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国家级奖励证书或高水平论文发表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工作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就业申报表”。

2. 材料递交:根据系统提示,准备并上传所需材料。

3. 审核受理:审核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受理申请。

4. 审批公示:申请通过后,会在政务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5. 领取《就业落户证》: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领取《就业落户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在满足基本条件后,随时提交申请。

符合多个申请条件的,可选择其中一项申请。

申请期间,社保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缴纳不得中断。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3、应届留学生上海户口落户政策

应届留学生上海户口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须为全日制国外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且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相对应或相关

留学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上海有固定住所

已取得上海市就业单位出具的《录用通知书》或《劳动合同》

毕业1年内首次申报上海户口

优先落户人群:

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毕业生

留学国家为发达国家或地区

学习重点学科或专业

获得国际知名奖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落户流程:

1. 准备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护照、签证及留学期间护照所有页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认证报告复印件

《录用通知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上海市居住证

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无犯罪记录证明

2. 提交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3. 审核:

派出所审核材料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4. 审批通过: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人应在毕业后1年内首次提出申请

落户申请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优先落户条件之一

落户上海后,申请人需要在沪缴纳社保满6个月才能享受上海户籍相关福利

申请人如有在京亲属或在沪有社会保障记录,可申请投靠落户或人才引进落户等其它落户方式

4、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

北京2023年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适用范围

持有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生。

二、落户条件

(一)取得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或其他国外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书;

(二)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期间,完成不少于一学年的学业;

(三)回国后在京工作满2年;

(四)具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房;

(五)无犯罪记录。

三、落户程序

(一)留学回国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落户申请;

(二)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

(三)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

(四)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落户指标下达至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

(五)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发放落户卡,留学生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四、落户材料

(一)《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或证明;

(三)劳动合同(不少于2年);

(四)社保证明(不少于2年);

(五)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业绩证明、科研成果等)。

五、相关政策

(一)回国后首次在京就业并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的就业补助。

(二)落户后,留学生可享受北京市相关人才政策,如住房保障、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

特别提示:

具体落户政策如有调整,请以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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