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归国留学生政策
一、人才引进政策
1. 人才安居补助: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可申请人才安居补助,最高可达 100 万元。
2. 人才创业扶持:归国留学生创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贷款贴息、股权融资等。
3. 人才就业落户:归国留学生在青岛就业落户,可享受积分入户、落户补贴等便利。
二、教育培训政策
1. 高端人才培训:归国留学生可申请参加青岛市高端人才培养计划,获得海外培训、在职进修等支持。
2. 技能提升培训:归国留学生可参加青岛市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三、其他服务保障政策
1. 子女教育:归国留学生子女入学,可享受与本地生同等待遇,并可优先安排在优质学校就读。
2. 医疗保障:归国留学生可享受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3. 法律援助:归国留学生在青岛工作或生活期间,可获得免费法律援助,保障合法权益。
四、申报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国外正规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内高校博士学位。
3. 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在 5 年以内。
4.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或在国外工作经历满 2 年。
5.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申报程序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体检报告等。
2.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3. 提交材料至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 等待审核结果。
六、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25 号
电话:
官网:
归国留学生定向选调政策
目的:
吸引高层次、高素质归国留学生报考公务员队伍,为国家和地方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包括:
获得国外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国外学士学位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选调方式:
定向招录:由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中央部委面向归国留学生专门发布选调公告,组织考试和体检。
专项选拔: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设立归国留学人员专项选拔职位。
引进式选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引进式选调的方式,直接聘用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
选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
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力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优惠政策:
定向招录优先安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归国留学生进入招录单位。
职务晋升优惠: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可享受职务晋升优惠政策,缩短晋升时间。
特殊津贴补贴:一些地区和单位会提供额外的特殊津贴或补贴,以吸引归国留学生。
创业扶持政策:部分地区为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创业孵化基地、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归国留学生应注意关注相关选调公告的发布时间和报名时间。
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委的选调条件和优惠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相关公告为准。
归国留学生应提前做好回国准备,及时办理学历认证和相关手续。
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
一、基本条件
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培育高精尖产业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74号)中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在海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留学人员。
留学期间学习专业与引进单位岗位对口或相近。
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留学回国之日起2年内申请落户。
二、落户方式
科技创新类人才:经人才工作部门认定为科技创新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可直接落户。
高精尖产业人才:在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企业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积分制落户。
其他人才:符合基本条件但未达到高精尖产业人才标准的,可通过积分制落户或其他政策落户。
三、积分制落户
积分制落户分值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执行。
留学人员可获得额外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硕士学位及以上:30分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20分
担任留学人员联合会主席或总干事:10分
留学人员还可凭下列材料加分:
在国外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510分
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15分
参与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515分
四、申请材料
归国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与岗位对口证明
工作证明
积分申报材料(积分制落户申请人)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流程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注册账号。
在线提交落户申请。
提交纸质材料至指定受理窗口。
审核通过后,领取《北京市引进人才落户登记表》。
六、注意事项
申请落户前,务必确认已符合相关条件。
落户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
申请落户后,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
落户成功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