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
一、适用对象
具有海外知名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海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够为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留学生。
二、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留学生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在张家港市工作。
(二)创业引进:留学生在张家港市创办企业,并符合相关创业扶持条件。
三、优惠政策
1. 生活补贴
(一)全职引进留学生: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创业引进留学生:发放一次性10000元生活补贴。
2. 租房补贴
(一)全职引进留学生: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创业引进留学生: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6个月。
3. 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优先申请人才公寓承租。
4. 落户政策
引进的留学生符合张家港市落户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常住户口。
5. 子女入学
引进留学生子女符合张家港市入学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6. 科技项目优先支持
创业引进的留学生在申报科技项目时,可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7. 医疗保险
全职引进留学生可按规定参加张家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 其他优惠
留学生还可享受以下优惠:
创业贷款贴息
专利申请资助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四、申请流程
(一)留学生登录张家港人才网(或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张家港市留学生人才引进申请表》。
(二)将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签证、留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等)提交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发放《张家港市留学生人才引进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邮箱:人才管理处
2020年张家港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A类人才
博士研究生学历
在本专业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科研成果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本单位或本市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
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或国内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
B类人才
硕士研究生学历
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贡献,或有较好的科研成果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市级以上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
在市级以上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中小学校工作,并从事教育、科研、医疗、教学或管理工作
C类人才
本科生学历
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贡献,或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市级以上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
在市级以上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中小学校工作,并从事教育、科研、医疗、教学或管理工作
其他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
引进的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落户流程
1.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落户申请
2.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区级人才管理部门
4. 区级人才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市级人才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6. 审批通过后,由市级人才管理部门颁发《张家港市人才引进证》
7. 申请人凭《张家港市人才引进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张家港市2020年度人才引进政策
一、目标人群
以下人员属于张家港市人才引进范围: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水平的人员;
具有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称号的人员;
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能人员;
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取得海外高层次学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进方式
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系统进行人才招录。
定向引进:由市、区(街道)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定向引进人才。
特聘专家:由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特聘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三、扶持政策
1. 生活补贴
应届毕业生:根据学历和专业等级,发放每月元的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长2年。
往届毕业生或其他引进人才:根据专业水平和岗位贡献,发放每月元的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长3年。
2. 住房补贴
提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发放每月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3年。
3. 购房补贴
根据学历和职称,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最高可达10万元。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最高可达15万元。
4. 落户政策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落户张家港。
其他引进人才,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在指定区域落户。
5. 子女教育
为引进人才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安排子女入学重点学校。
提供学费补贴。
6. 专项扶持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创业人才,给予专项扶持。
四、申报流程
有意向引进人才可向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并按照相关申报程序办理。
张家港留学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适用对象:
获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与张家港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近3年内首次来张工作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
申报程序:
1. 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向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人才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证明。
3. 主管部门推荐:张家港市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人才需求对申请进行推荐。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予补贴。
材料清单:
《张家港市返苏人才专项补贴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用人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推荐函
发放方式:
补贴分三期发放,分别为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满1年后和工作满3年后各发放1/3。
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补贴资格。
补贴资金由张家港市财政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