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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留学生回国补贴材料文件,济南市留学生回国住房补贴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马毅霖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济南留学生回国补贴材料文件

济南留学生回国补贴材料清单

基本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济南市的)

护照及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的学生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的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济南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可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就业材料:

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就业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缴纳社保证明(连续缴满6个月)

劳动合同备案证明(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创业材料:

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税务登记证

工商登记证明

缴纳社保证明(连续缴满6个月)

创业计划书

其他材料:

留学回国后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如有)

留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证明材料(如有)

个人简历、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

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线上提交: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上传材料电子版。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

补贴申请时,需满足相关申报条件,具体以官方政策为准。

补贴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以实际核定为准。

2、济南市留学生回国住房补贴

济南市留学生回国住房补贴

适用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回国前为留学人员;

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

已在济南市就业并在济南市签订劳动合同;

未在国内享受过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20万元人民币。

补贴发放条件:

提供留学证明、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提供济南市就业证明和劳动合同;

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

购房价格不超过济南市住房限价标准。

补贴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向济南市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 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补贴发放。

3. 留学生在购买住房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留学生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留学生在回国后两年内购买住房并申请补贴;

留学生购买的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留学生购买的住房必须是现房,且不得处于抵押状态;

留学生获得住房补贴后,须在济南市工作满5年,否则需退回补贴资金。

具体政策咨询: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14288号

电话:

3、济南留学生回国补贴怎么拿

济南留学生回国补贴申请条件:

持有中国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已经在国外留学且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毕业后一年内回国并在济南就业或创业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补贴金额:

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民币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学位证书或学位公证复印件

毕业时间证明

回国就业证明或创业证明

年龄证明

2. 递交申请:

在线申请: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人才服务”>“人才补贴”>“留学生回国补贴”

现场申请:前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3. 审核: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领取补贴: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补贴发放通知,并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补贴

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为一次性发放,申请人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

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信息为准

4、济南留学生回国就业补助

济南留学生回国就业补助

政策目标

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就业,促进济南经济社会发展。

适用范围

在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博士后),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

毕业5年内

首次回国就业

在济南市人才市场注册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

在济南市范围内单位就业,且就业单位符合相关规定

补助标准

博后:15万元/人

博士:10万元/人

硕士:5万元/人

申请方式

1. 提交材料: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济南市留学生回国就业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等身份证明材料

境外学位和成绩单

学历认证书或留学人员归国服务证

劳动合同

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2. 受理和审核:留学人员在济南市人才市场注册登记后,由其就业单位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中心进行受理和审核。

3. 审批和发放: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就业单位账户。

其他说明

补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留学人员回国后在济南市就业满1年且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退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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