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回国直接落户政策
条件:
持有国外学士及以上学历
在海外连续学习满180天
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的条件之一
落户方式:
直接落户: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市区(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浦东)
人才引进:符合上海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
申办流程:
直接落户:
1.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网上申请系统”
2. 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3.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人才引进:
1.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区人才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 人才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市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材料清单: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期间护照或签证记录
工作证明或创业证明(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
居住证或暂住证(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Shanghai后享受的优惠政策与上海户籍居民相同。
落户申请材料需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或当地人才管理部门。
上海市2023年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网上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材料清单
(1)《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二份(网上填写后打印);
(2)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含照片页、签证页、入境记录页和离境记录页);
(7)《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聘用函原件及复印件;
(9)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0)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11)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由翻译机构出具);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二、博士学历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院校名单
博士学历回国人员可通过《审批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是否符合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条件。以下为上海市2023年博士学历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院校名单: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东华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直接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双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国籍要求:持有效中国护照。
工作要求:留学回国后,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且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
户籍类型要求:留学回国前户籍在非上海市。
因此,直接落户上海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在上海找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以上,才能符合落户条件。
上海留学回国直接落户政策
适用人群:
持有国外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且在国外高校就读期间累计学习时间满1年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
落户条件:
年满18周岁
无犯罪记录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条件之一(见下文)
落户方式:
直接落户:符合引进人才条件A类、B类的,可直接落户。
积分落户:符合引进人才条件C类、D类的,需通过积分落户方式落户。
引进人才条件:
A类
世界排名前5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或在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以上
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等国际顶级赛事中取得前三名
B类
世界排名前200的高校硕士或博士毕业生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海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的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
C类
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取得上海市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
D类
其他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政策的各类人才
流程:
1.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2. 提供留学期间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符合引进人才条件A类、B类的,可直接向上海市人才引进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符合条件C类、D类的,需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注意事项:
学历认证需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
积分落户需满足一定的积分条件,具体分数线每年有所调整。
落户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官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