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留学生境外时长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18〕133号),上海市对留学生落户的境外时长要求如下:
普通高校毕业生
1.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并境外连续学习满一年;
2.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或以上学位,但境外学习时长不满一年的,自回国之日起在国内累计工作满一年。
高层次人才
1.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具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或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对于高层次人才,境外时长要求可适当放宽。
其他特殊情况
1. 参加境外交流学习、访问学者等非学历教育,时间累计满一年;
2. 在国外服兵役,时间累计满一年;
3. 因国家公派或上海市公派出国留学,但因故未完成学业。
以上境外时长要求必须满足连续计算,且不得通过补学的方式补足。
疫情对留学生落户北京境外365天影响
因新冠疫情影响,北京市于2022年3月23日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在京留学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留学生落户北京境外365天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内容:
对疫情期间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北京,导致境外停留时间超过365天的留学生,在满足其他落户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豁免境外停留时间超期的要求。
申请条件:
需提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返回北京的证明材料,如出入境记录、航班取消证明等。
需满足其他落户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纳税记录等。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留学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人社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人社局对材料审核后进行审批。
4. 公示:审批通过的名单将在北京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疫情期间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北京的留学生,回国后30个工作日内可提出申请。
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疫情期间无法按时返回北京的证明材料,如出入境记录、航班取消证明、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等。
豁免要求:境外停留时间豁免仅适用于疫情期间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北京的情况,不适用于其他原因导致的境外停留时间超期的留学生。
其他条件:申请人仍需满足其他落户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纳税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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