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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留学生政策改革,教育部关于留学生国内就读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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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6 3 评论 纠错/删除



1、教育部对留学生政策改革

2、教育部关于留学生国内就读的最新政策

教育部关于留学生国内就读的最新政策

1. 申请条件

具备良好的汉语水平,通过HSK 4级(含)以上考试。

已取得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持有有效护照和学习签证。

符合国内高校的招生要求。

2. 申请流程

向拟就读的国内高校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护照、签证、学习证明、成绩单等。

参加高校组织的面试或笔试。

接受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3. 学制和学费

学制通常为学士学位4年,硕士学位23年。

学费标准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一般高于国内学生。

4. 居留许可

留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5. 工作许可

留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不允许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工作。

毕业后,留学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就业。

6. 其他规定

留学生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文化。

留学生应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情况和个人信息。

留学生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或有害中国的活动。

最新政策更新

2023年6月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持有人来华学习和进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以下新政策: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持有人申请就读学士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国留学生入学能力测试》。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持有人申请就读硕士学位,须参加中国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持有人申请就读博士学位,须参加中国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2020年教育部对留学生政策改革

2020 年教育部对留学生政策改革

一、简化留学生签证申请流程

取消“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纸质申请表,改为在线提交申请。

缩短签证申请审批时间,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允许留学生在境外申请签证,无需先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

二、放宽留学生奖学金政策

增加政府奖学金指标,并面向更多国家和地区开放。

鼓励地方政府和高校设立留学生奖学金。

允许留学生在华获得奖学金之外的合法收入。

三、改善留学生服务管理

建立国家留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服务信息。

加强留学生心理健康管理,设立心理咨询热线。

完善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保障留学生安全住宿环境。

四、加强留学生就业管理

允许留学生在学期间进行兼职工作。

放宽留学生毕业后就业限制,允许毕业后继续在中国工作或经商。

建立留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帮助留学生在华就业。

五、优化留学生教育质量

加强留学生汉语言教学,设立汉语水平考试。

规范留学生专业教育,确保教学质量。

鼓励高校设置留学生教育专业。

六、促进留学生文化交流

举办中外留学生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鼓励高校设立留学生文化中心,提供文化交流平台。

建立留学生文化传播网络,传播中国文化。

七、加强留学生安全管理

建立留学生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安全隐患。

加强高校留学生安保措施,保障留学生人身安全。

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留学生安全教育。

这些改革旨在吸引更多优质留学生来华学习,为中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4、教育部关于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摘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保障留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高等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 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依规

公正公开

服务管理

安全稳定

第二章 招收与录取

第四条 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招生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善的留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

2. 具备合格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设施;

3. 有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基础。

第五条 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应当注重质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招生程序和录取标准进行,并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

第三章 在校管理

第七条 高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必要的教育、生活和医疗保障。

第八条 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入学、注册、变更、休学、退学等事项。

第九条 高校应当加强外国留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引导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 高校应当组织开展留学生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融合。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一条 高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外国留学生相应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

第十二条 高校应当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协助其就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高校应当建立健全留学生危机处理机制,确保留学生的安全。

第十四条 高校应当加强外国留学生数据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高校应当定期对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根据自查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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