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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张北芸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2 评论 纠错/删除



1、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

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

目的

吸引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认定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获得海外高校博士学位或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

工作经历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相近专业领域连续工作满2年,或在海外获得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后工作满1年。

研究成果要求:在海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等重要研究成果。

回国工作承诺:承诺回国后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工作。

认定程序

1. 申报:申请者向省级或国家级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和其他材料。

2. 受理: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环节。

3. 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察其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社会影响等。

4. 公示:评审结果在认定机构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认定:经公示无异议,认定机构对合格申请者颁发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待遇

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户口政策:可直接落户指定城市或地区。

住房保障:可享受购房补贴、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创业支持:可获得创业基金、技术扶持等支持。

科研经费支持:可申请国家和省级科研经费项目。

评优晋升:享受优先评优晋升等政策。

签证便利:可申请人才签证或绿卡。

认定机构

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由以下机构负责: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各省市科技厅

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2、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为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提供一系列的便利和支持。

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或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资格;

获得国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著名科研机构取得相当于博士后水平的研究成果;

留学期间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获得国际同行认可;

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发展等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需要;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便利措施:

签证便利: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优先办理工作签证,并免除签证费;

户籍准入:可落户在国内一线城市或经济特区,享受当地户籍政策;

住房保障:可申请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或人才公寓;

子女教育:子女可优先入学,享受教育优惠政策;

创新创业支持:可获得创业基金、人才专项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

科研扶持:可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等科研项目,享受科研经费优先保障;

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申请流程:

联系对接单位:联系国内相关单位或机构,表达回国意向;

提交材料:向对接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回国工作计划等;

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纳入绿色通道;

办理手续:办理签证、落户、住房保障等手续;

回国工作:在对接单位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注意事项:

绿色通道政策适用于博士以上学历或有相当于博士后水平研究成果的人才;

人才回国后应在国内工作满两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享受政策优惠;

各地和单位在执行绿色通道政策时可能会有具体细则和要求,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

3、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 江苏

如何认定江苏省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海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

归国后在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

全职在岗工作满2年及以上。

附加条件:

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

获得专利授权

获得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奖项

成立高科技企业或孵化科技项目

引进重大项目或资金

培养高层次人才

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

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并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

2. 市级审核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

市(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管理机构核实成果,并提出认定意见。

3. 省级审核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通过后,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审定认定名单,并发放认定证书。

三、认定有效期

认定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申请续期。

四、优惠政策

对于认定的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江苏省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职称晋升优先;

科研经费支持;

住房保障;

子女入学教育优先;

税收优惠;

其他配套支持。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号

电话:

邮箱:

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

目的:

吸引和支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资助范围:

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回国到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全职工作

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投资设立高新技术企业

资助方式:

生活补贴:每月资助10,000元,资助期为3年。

住房补贴:提供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城市类别和个人情况确定。

科研启动费:提供50万元至100万元科研启动费。

企业支持:为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投资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提供创业支持和风险投资。

申请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且毕业不超过5年(含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时间)。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有强烈的回国服务意愿。

符合国家、省、市的人才引进政策。

申请程序:

向拟回国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拟回国工作单位审核并推荐。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中央人保部门审核和资助。

管理方式:

由中央人保部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推荐和日常管理。

资助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

资助期满后,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资助对象进行考核和评价,符合条件者可继续享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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