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留。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博士毕业后户口可以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内一定年限。具体保留年限因地区而异,一般为35年。在保留期间,博士毕业生可以正常享受户口所在地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可以,现行政策下,博士毕业生的户口可以保留在学校。
根据《博士研究生户口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5号),博士毕业后选择在原单位就业,户口可保留在原单位所在地;选择在异地就业,户口可迁往就业地;选择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位授予单位或博士后流动站。
对于在应届毕业之年12月31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户口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上保留在学校。
学校没有住房的,可迁往档案所在地。
档案所在地没有住房的,可迁往本人户籍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没有住房的,可迁往留学落户城市。
具体政策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向学校人事部门咨询详细规定。
答案:可以
具体情况:
应聘学校本校人才引进计划或留校工作的岗位
博士毕业时已在学校拥有正式教职工身份
保留户口流程:
1. 提交申请:向学校人事部门提交户口保留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人事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可保留户口。
3. 办理手续:学校人事部门协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保留需要满足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户口保留时间一般为学校规定年限,如3年或5年。
在户口保留期间内,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否则户口可能被迁出。
户口迁回原籍步骤:
1. 户籍注销:
前往博士学位授予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博士学位证书、户口本等。
领取户口注销证明。
2. 原籍户口办理:
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填写《户口迁移证》。
3. 户籍迁回:
派出所审核材料无误后,会将户口迁回原籍。
原籍公安机关接收户口并登记入户。
注意事项:
户籍迁回原籍前,需要先注销博士学位授予学校的户籍。
迁回原籍后,原博士学位授予学校的户籍将被注销。
户籍迁回原籍后,户口所在地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及时更新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