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公派留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为中国大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职人员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者;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拟出国留学期限为6个月至3年;
身心健康,无出国留学限制;
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资助协议书》。
二、资助范围
留学费用(包括学费、生活费、往返机票等);
学习期间的研究经费。
三、申请资格
1. 博士后人才资助
已获得博士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2. 高层次人才资助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教授、研究员等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高级职位;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水平;
提出有创新性的研究计划。
四、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书:通过 NSFC 在线提交系统提交申请书,包括个人信息、研究计划、派出单位意见等。
资格审查: NSFC 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条件。
专家评审: NSFC 组织专家评审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
公示和答疑:公示资助人员名单,并接受公众质询。
签订协议:与 NSFC 签订出国留学资助协议书。
五、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计划、留学目的地和期限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年10万20万元人民币。
六、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公派留学资助;
资助人员应当遵守留学期间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留学单位的管理规定;
资助人员回国后应当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服务和义务。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中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爱国心
身体健康,能适应国外留学生活和学习
具有公费留学派出的资格,且符合留学目的地的相关要求
学历和专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
所学专业或研究领域与留学目的直接相关
语言能力要求:
除部分特殊项目外,一般要求申请者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雅思或托福等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留学目的地的录取要求
年龄限制:
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申请者年龄限制可放宽)
其他条件: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已获得留学目的地的录取通知书
有明确的留学目的和研究计划
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
单位或推荐人的推荐信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
已签署《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协议书》
每年 3 月至 9 月
国家基金委公派留学奖学金的资助金额取决于留学国家和专业领域,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发达国家:
博士研究生:每月 3,500 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每月 3,000 元人民币
发展中国家:
博士研究生:每月 2,500 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每月 2,000 元人民币
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3 年
硕士研究生:2 年
其他杂项补贴:
除此之外,国家基金委还提供以下杂项补贴:
安家费:5,000 元人民币
签证费:最高 5,000 元人民币
境外医疗保险费:每年最高 1,000 美元
注意:
资助金额可能每年略有调整。
实际资助金额可能取决于选定的留学国家和专业领域。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尽的留学计划和费用预算,以便国家基金委评估和确定资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