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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学伴制度,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刘若柠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7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外国留学生学伴制度

外国留学生学伴制度

目的:

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术和社交支持,帮助他们融入新环境。

建立跨文化交流,增进在校学生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参与者:

学伴:在校中国学生或国际学生,自愿为外国留学生担任学伴。

外国留学生:初来乍到的或已有留学经历的外国留学生。

活动:

一对一指导:学伴定期与外国留学生会面,提供学术指导、语言交流和生活建议。

小组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社交聚会和学习小组,让外国留学生与在校学生建立联系。

文化体验:带领外国留学生参观当地名胜、参加传统节日和体验中国文化。

紧急援助:在留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支持和协助。

收益:

对于外国留学生:

改善学术表现

提高语言能力

增进对中国文化的理解

建立社交网络和归属感

对于学伴:

提升文化意识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培养责任心和同理心

扩大社交圈并结交新朋友

实施步骤:

招募和培训学伴

宣传该制度并招募外国留学生

安排学伴与外国留学生配对

监控和评估该制度的有效性

评估:

学术表现的提高

语言能力的提升

文化理解的增强

社会融入的程度

学生满意度调查

注意事项:

确保学伴和外国留学生之间的匹配是恰当的。

提供持续的支持和资源,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

尊重和理解不同的文化背景。

2、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根据《关于规范和完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外函〔2016〕101号),以及教育部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对留学生伴读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伴读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可申请伴读:

国家公派或外国政府公派留学生;

攻读博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在读期间已满一年的非公派留学生;

随同留学人员或专家来华工作的留学生家属。

二、伴读人员范围

伴读人员仅限于留学生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

三、伴读期限

留学生伴读期限与留学生学业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6年。

四、伴读类型

伴读类型分为全职和兼职两种:

全职伴读:伴读人员全职照顾留学生及其子女,不得在华境内从事任何工作或学习。

兼职伴读:伴读人员允许在华境内从事兼职工作或学习,但每周工作或学习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

五、申请条件

申请伴读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在华期间的生活费用,且已购买医疗保险。

六、申请程序

留学生需向所在高校提出伴读申请,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高校要建立完善的伴读申请、审批、管理制度,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审批权限等。

七、管理规定

高校要加强对留学生伴读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伴读人员的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并对其在华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

伴读人员不得从事与伴读目的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华境内非法打工或从事商业活动。

伴读人员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维护社会治安。

八、其他

教育部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留学生伴读政策。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伴读管理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有学伴吗

大多数中国留学生在国外都有学伴。

根据研究和调查,以下因素导致了中国留学生寻找学伴:

文化差异:中国留学生可能需要一位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学伴,以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

语言障碍: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有限的留学生可以从一位本地学伴那里获得语言支持。

学术困难:学伴可以提供学术支持,例如辅导和作业帮助。

社交需求:学伴可以提供陪伴,缓解孤独感,并帮助留学生融入当地社区。

安全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留学生可能需要学伴在校园或城市中提供安全感。

学伴来源:

留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找到学伴:

大学或学院提供的配对计划:许多大学和学院提供正式的学伴计划,将国际学生与本地学生配对。

学生组织和俱乐部:中国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组织通常举办配对活动,帮助留学生找到学伴。

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留学生可以在 Facebook、微信和其他在线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寻找学伴。

个人介绍:可以通过参加校园活动、课堂讨论或与其他学生交谈来主动寻找学伴。

总体而言,大多数中国留学生在国外都有学伴,他们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和协助,帮助他们适应海外生活和学习。

4、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就读的全部外国留学生。

第二章 入学注册

第三条 外国留学生入学后,必须按时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第四条 注册时,外国留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入学通知书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报告

财力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留学生办公室核对材料后,为外国留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并发放学生证。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外国留学生应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并参加考试。

第八条 外国留学生成绩合格,方可升入下一学年或下一学期。

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因故无法按时修完课程,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外国留学生在学期间,不得无故旷课、考试作弊或违反校纪校规。

第四章 毕业离校

第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可毕业。

第十二条 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并交回学生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留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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