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留学生落户补贴政策
为吸引和留住海外优秀人才,宁波市出台了系列留学生落户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国留学回国人员
在宁波市范围内就业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补贴标准:
本科生:6万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8万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认定条件
取得宁波市户籍
在宁波市范围内就业或创业(创业需实际投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未享受过其他地方政府同类落户补贴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学历证书和留学证明材料
就业证明或创业材料
补贴申请表
2. 审核和公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3. 发放补贴: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公示结束后领取补贴。
备注:
补贴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人就业或创业后,需在宁波市工作或经营满一定年限方可领取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
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政策内容并咨询相关部门。
如有疑问,可联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惠州市留学生落户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后在惠州市合法就业的中国籍留学生。
二、补贴标准
根据取得的学位等级,给予以下补贴:
博士:100,000元/人
硕士:50,000元/人
学士:20,000元/人
三、补贴条件
取得的学位必须是被教育部认可的。
回国后在惠州市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符合惠州市落户条件。
四、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
《惠州市留学生落户补贴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学习期间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2. 受理单位: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3. 审核发放: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按规定发放补贴。
五、其他说明
补贴标准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已享受过其他惠州市人才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落户补贴。
申请材料造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消补贴资格。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碧桂园创新广场C座18楼
联系电话:
南山区留学生落户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符合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外博士候选资格且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并通过。
与南山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全职工作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和人才需求。
二、补贴标准
博士:一次性补贴 100 万元。
博士候选人: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本人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料审核: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签订协议:留学生与人社局签订《深圳市南山区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补贴协议书》。
4. 发放补贴:人社局根据协议向留学生发放补贴。
四、材料清单
《深圳市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或护照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关认证证明
国(境)外博士候选资格证明(博士候选人申请)
博士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候选人申请)
在深圳市南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足需提交)
五、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需在留学生取得劳动合同后的 3 个月内提出。
补贴发放后,如留学生违反协议约定,需全额退还补贴。
补贴政策以南山区官方最新公布的为准。
联系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 1 号南山人才大厦一楼
电话:, ,
传真:
天河区留学生落户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持有中国有效护照
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取得广州市天河区(暂缓区外)有效工作证明,且社保证缴记录6个月以上
无犯罪记录
补贴标准:
博士(含):一次性补贴 5 万元
硕士:一次性补贴 3 万元
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
申请表
有效护照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工作证明和社保证缴记录
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受理审核:
由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受理审核
3. 审批通过:
审批通过后,补贴将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一般在每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受理
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审批进度为准
申请人须如实申报材料,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