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留学生创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回国后取得宁波常住户口或工作居住证
在宁波注册成立企业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宁波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具备一定的创业基础和可行性创业计划
二、补贴额度
最高 50 万元人民币/人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资料:向宁波市外专局提交《宁波市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核:外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3. 立项评审:由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4. 补贴发放:立项项目通过验收后,可获得补贴资金。
四、补贴方式
一次性补贴:企业成立后一次性发放
分期补贴:企业运营满 6 个月、12 个月和 18 个月后,分三期发放
五、申请材料
《宁波市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书》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回国人员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创业计划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在企业存续期间内保持宁波常住户口或工作居住证。
已获得其他创业补贴的项目不予重复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七、咨询方式
宁波市外专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北仑路 518 号
电话:
宁波2020年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 在宁波注册成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留学生;
2. 企业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及以后。
二、补贴标准
根据企业员工人数确定补贴标准:
15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
610人:一次性补贴10万元;
1120人:一次性补贴15万元。
三、申请条件
1. 留学生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证或就业许可证;
2. 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宁波市重点扶持产业方向;
3. 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纳税、社保等手续齐全;
4. 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申请材料
1. 《宁波市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留学生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中国永久居留证或就业许可证);
4.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社保缴纳证明;
6. 任职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向宁波市外经贸局递交申请材料;
2. 外经贸局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至财政部门;
3. 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4. 公示期满无异议,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1. 补贴资金需用于企业经营发展,不得挪用;
2.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
3. 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或不实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
联系方式:
宁波市外经贸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250号
电话:
邮箱:
宁波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在宁波市的留学回国人员。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已在宁波市创办企业并注册满一年。
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从事科技、文化、教育、健康等行业。
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宁波市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章程
企业财务报表
项目可行性报告
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2. 受理审核
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现场评审
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需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组成的现场评审。评审主要考察企业发展潜力、团队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
4. 补贴发放
通过现场评审的申请人,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金额根据企业类型、规模、项目可行性等因素确定,一般在 3 万元至 10 万元之间。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在企业注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
企业注册必须在宁波市范围内。
补贴发放后,企业需在宁波市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创业补贴政策。
四、联系信息
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56号10楼
电话:
传真:
邮箱:
宁波市2021年留学生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宁波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留学生;
获得宁波市奖学金赴宁波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留学生;
符合宁波市有关规定,在我市高校就读的自费留学生。
二、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
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
本科生:每月1000元
三、补贴年限
获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赴宁波市高校就读的留学生,可享受2年补贴;
获得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赴宁波市高校就读的留学生,可享受3年补贴;
自费留学生,可享受1年补贴。
四、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或《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证明》;
在宁波市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业成绩合格的证明;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申请程序
由留学生本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高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上报至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名单;
补贴资金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拨付至高校,再由高校发放至留学生本人。
六、其他说明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留学生因休学或退学等原因中断学习的,补贴资格自动取消。
补贴政策以宁波市教育局及财政局的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