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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陈茁沅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4-07 3 评论 纠错/删除



1、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目标: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山东省创业创新,推动鲁企高质量发展。

支持对象: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历,学成归国10年内的中国籍留学人员

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创业项目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导向

支持方式:

1. 资金支持:

最高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最高30万元房屋租赁补贴

2. 贴息支持:

创业贷款贴息期限最长3年

贴息利率最高50%

3. 场地支持:

入驻省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基地享受优惠政策

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4. 政策支持:

人才落户、社会保障优惠

出入境便利化

税收减免等

5. 其他支持:

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

市场开拓与融资对接

法律咨询与知识产权保护

申请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有意愿落户山东

创业项目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

拥有核心技术或创新产品

创业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创业管理能力

申请流程:

1. 填写《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护照或身份证

创业项目计划书

团队成员介绍

3. 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

4. 公示和发放支持资金

后续管理:

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提供跟踪服务,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评估创业成效,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特别提示:

该计划每年分批次受理申请,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请

2、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业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管理,激发留学人员来鲁创新创业热情,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经费是省财政安排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留学人员在鲁创办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创业启动费用。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申请专项经费支持的留学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三)在鲁创办创新创业企业1年以内,企业注册地为山东省;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

(五)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和可行的发展前景;

(六)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第四条 申请专项经费的程序:

(一)通过线上系统(网址:)提交申请资料。

(二)省人才发展集团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

(四)经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名单。

第三章 资助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专项经费资助标准为10万元至50万元。

第六条 专项经费资助方式为一次性拨付。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省人社厅负责管理,具体由省人才发展集团承办。

第八条 专项经费拨付至受资助人开立的企业基本账户。

第九条 受资助人应当按照专项经费预算,将专项经费用于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创业启动费用,包括:

(一)企业房租、水电气费;

(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

(三)设备购置、技术研发;

(四)市场推广、产品宣传;

(五)其他符合创业启动需要的费用。

第十条 受资助人应当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省人才发展集团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省人才发展集团负责专项经费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成果评价等工作。

第十二条 省人社厅对专项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才发展集团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专项经费:

(一)提供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经费;

(三)未按时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给予的资金支持

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根据具体情况,资金支持可分为以下几类:

种子期资金:用于项目早期研发、团队组建和市场调研等。

初创期资金:用于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生产运营等。

成长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等。

资金支持金额

资金支持金额根据项目规模、团队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而定,一般为:

种子期:50100万元人民币

初创期:100500万元人民币

成长期:万元人民币

资金支持形式

资金支持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

无偿资助:无需偿还的政府拨款。

低息贷款:利息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政府贷款。

股权投资:政府基金或投资机构入股企业。

天使投资:个人或机构对早期项目的高风险投资。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留学背景:具有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在读证明。

项目创新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

团队能力:核心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创业经验。

注册地:项目注册地在山东省内。

其他条件:符合山东省相关政策和要求。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留学人员来鲁创新创业网(下载申请材料并填写。

准备项目可行性报告、团队简历、财务计划等相关材料。

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

项目审核和资金发放。

4、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山东惠才卡

“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山东惠才卡”

目标

吸引和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山东创业,促进山东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

对象

具有海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回国后在山东首次创业的人员。

支持内容

一次性创业补助金:5 万 20 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 500 万元

租金补贴:最高 50 万元

创业场地支持:免费或优惠提供创业办公场地

税收优惠:创业初期免征部分税费

人才公寓:提供优惠租金的人才公寓

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子女入学

医疗保障:提供医疗保险和健康体检

申请条件

持有山东惠才卡

具有海外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山东首次创业,且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注册地为山东省内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1. 申领山东惠才卡:申请材料提交和审批

2. 提交创业申请:提交项目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等材料

3. 评审:专家评审和公示

4. 公示:公示通过后进行公示

5. 发放支持:根据评审结果发放支持资金和优惠政策

其他说明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申请单项或多项支持内容。

山东惠才卡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内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支持资金和优惠政策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联系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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