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生落户西安
政策背景
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西安市出台了一系列落户政策,其中包括针对海外留学生的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外留学生可以申请落户西安:
取得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获得西安市用人单位的工作聘用;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护照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工作聘用合同
体检报告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明等)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 提交申请: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3. 资格审查: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积分核算环节。
4. 积分核算:根据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年龄、专业领域等因素进行积分核算,达到落户标准的予以准予落户。
5. 落户手续:持准予落户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优惠政策
落户西安的海外留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落户后可立即办理西安户口;
可享受西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购房、落户补贴、子女入学优惠等政策;
有利于在西安市升学、就业和创业。
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积分核算,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将影响申请结果。
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更新。
西安市人才引进政策对国外留学生政策
适用对象:
在外留学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或外国公民
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西安市人才引进条件
政策内容:
落户西安:符合条件的国外留学生可直接办理西安市落户
聘用单位类型:可被西安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
人才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外留学生可直接认定为西安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薪酬待遇:聘用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国外留学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国外留学生可申请西安市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
申请条件:
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专业与西安市重点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1. 海归人才本人登录“西安市海归人才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信息
2. 聘用单位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材料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认定人才等级
4. 人才本人领取人才认定证明和落户证明
注意事项:
国外留学生在递交申请前需先取得工作单位的聘用证明
人才认定等级符合西安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待遇
具体政策内容如有调整,以西安市政府官方发布为准
西安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
购房优惠
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博士学位:30 万元
硕士学位:20 万元
本科及以上学历:10 万元
购买二手房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博士学位:15 万元
硕士学位:10 万元
本科及以上学历:5 万元
就业优惠
优先推荐就业: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优先招聘留学归国人员。
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后,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博士学位:5 万元
硕士学位:3 万元
本科及以上学历:1 万元
创业支持:政府提供创业资金、政策扶持等优惠政策,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
其他优惠
户籍办理:留学归国人员可享受积分入户、人才引进等便捷户籍办理通道。
人才称号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西安市“西安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称号,享受相关奖励和荣誉。
教育便利:子女教育优先安排,提供入学机会和优惠政策。
住房租赁:政府提供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措施。
医疗保障:享受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
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境外取得博士、硕士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世界排名前 200 的高校取得本科学历,并在境外工作 2 年以上
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并有 5 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
取得学位或工作经历满 2 年
留学期间未在境外定居
为西安市常住户口或有稳定住所
符合西安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
申请流程
1. 填写《西安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相关材料(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户口本等)
3. 提交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
4. 审核认定并颁发《西安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认定书》
温馨提示
具体优惠政策和申请条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详情请咨询西安市相关部门。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非上海户籍、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分类与认定办法》中相关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下简称海外人才)。
二、落户条件
海外人才落户上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证件;
2. 在沪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3.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分类与认定办法》中规定的相应类别人才标准;
4. 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其他相关规定。
三、落户程序
海外人才落户上海,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海外人才的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市人社局受理审查。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预审通过。
3. 海外人才提交材料。海外人才根据受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 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予以审批,并出具《上海市人才引进证明》。
5. 办理户口迁移。海外人才持《上海市人才引进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落户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外人才,可申请一次性落户补贴:
1. 属于A类、B类人才;
2. 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
补贴标准为:
A类人才:40万元人民币
B类人才:20万元人民币
五、其他规定
1. 海外人才落户上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境外户籍。
2. 海外人才落户上海后,应当遵守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