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2023 年)
一、申请条件
1. 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身份证
2. 在北京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且学制不低于 3 年
3. 毕业后离校前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申请材料
1. 香港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护照或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学习证明复印件
4. 离校证明或在读证明(离校前申请)
5. 北京高校接收函(在读期间申请)
6.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预审: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预审,并打印《引进港澳台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审批表》。
2. 窗口提交材料:持预审表和申请材料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东三环北路甲1号双井大厦13层)窗口提交。
3. 审核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批,一般需要 20 个工作日。
4. 领取《北京市引进港澳台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审批表》:审核通过后,前往窗口领取审批表。
5. 办理工作居住证:凭审批表到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工作居住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离校前申请的,需在离校前完成申请;在读期间申请的,需在取得学历学位后完成申请。
2. 本政策仅适用于尚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毕业生。
3. 申请人需符合北京市规定的紧缺急需专业目录。
查询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咨询电话:
香港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最新规定
一、基本条件
1. 港澳台地区户籍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取得北京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教育部认可的其他教育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4. 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雇佣合同或创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5. 符合本市现行落户政策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向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2.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3. 市公安局、市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
4. 审查通过后,市公安局审批落户;
5.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件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1. 已在北京市落户的香港留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落户北京;
2. 已在北京市工作、学习超过5年的港澳台居民,可凭相关材料直接向市公安局申请落户;
3. 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香港留学生,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落户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以上政策规定以北京市相关部门最新公布为准,申请人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政策详情。
2023 年香港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最新消息
基本条件:
拥有全日制香港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京有固定就业或创业
连续缴纳社保满 6 个月(截至申请前)
具体政策:
积分落户: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的香港留学生可直接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政策具体要求请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专项落户: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香港留学生,可申请专项落户:
毕业于香港高校世界排名前 50 位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京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在京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果
申请流程:
1.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2.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预审。
3. 根据预审结果,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4. 等待审核结果。
注意事项:
专项落户名额有限,需根据申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落户成功后,需在北京连续居住 5 年方可获得北京户口。
具体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官方咨询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香港留学生落户上海2023政策
为吸引和留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端人才,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香港青年在沪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5号),其中包括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持香港身份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香港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
在沪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科研机构或世界排名前500的企业在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申请材料
《香港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香港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接收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的《接收函》
申请流程
第一步:接收单位协助申请
接收单位通过系统提交《受理香港青年人才引进申请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第二步:留学生在线申请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在指定日期内登录“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
第三步:接收单位审核
接收单位审核《申请表》及材料,在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
第四步:外国留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外国留学生事务中心对《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
第五步:现场受理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机构受理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现场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
第六步:网上公示、审批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受理机构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七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受理机构将为留学生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相关链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