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户口政策
一、适用范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护照,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上海留学户口:
1. 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2. 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且有在上海工作超过 2 年经历的留学生;
3. 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且有在上海工作超过 2 年经历;
4. 获得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5. 其他符合上海市人才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2. 无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户口迁移有关规定;
4.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见“一、适用范围”。
(三)其他要求:
留学生需持有有效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归国留学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人才引进类申请人需符合上海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均符合上海市户口迁徙条件。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在“户籍服务”栏目下下载申请材料;
2. 准备并填写申请材料;
3.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
4.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材料清单
1. 户口申请表;
2. 护照或港澳台地区身份证复印件;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 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
5. 居住证明;
6.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7. 配偶、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如有);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伪造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2. 户口申请需经上海市公安局审核批准;
3. 审核时间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公安机关通知为准;
4. 留学户口一旦办理成功,不得随意迁出。
2020年上海留学生户口申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未在上海市范围内拥有户口;
2. 具有上海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取得学位;
3. 在沪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保;
4. 符合上海市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的积分标准;
5.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取得上海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且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2. 博士研究生:取得上海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3. 国外高校留学人员: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且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三、就业或创业要求
1. 就业:在沪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并于申报日前已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 创业:在沪注册成立企业并经营满1年以上,且个人持有企业股份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
四、积分要求
留学生落户上海采用积分制,积分达到一定分数方可申请落户。积分计算公式如下:
积分=基础分+学历分+工作年限分+职称分+居住年限分+社保基数分+特殊人才分
具体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 项目 | 分值 |
|||
| 基础分 | 30 |
| 学历分 | 硕士:20,博士:30 |
| 工作年限分 | 每满1年:2 |
| 职称分 | 中级:10,副高级:15,正高级:20 |
| 居住年限分 | 每满1年:2 |
| 社保基数分 | 每高出上海市平均工资基数100%,增加2分 |
| 特殊人才分 | 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增加10分 |
五、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 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3. 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4. 创业证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税务证明等;
5. 积分计算表;
6. 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特殊人才认定材料等)。
六、办理流程
1. 核对材料,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2. 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或窗口服务;
3. 提交材料,经受理窗口审核受理;
4. 等待审核,一般为30个工作日;
5. 审核通过后,缴纳落户费用;
6. 领取户口簿。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符合本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融入条件的,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且符合本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融入条件的,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且持有《上海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至少3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符合本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融入条件的,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制落户。
(四)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制落户。
(五)已在上海合法稳定住所且符合本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融入条件的人员,符合随调随迁管理规定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落户。
(六)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直接落户。
第十一条
(一)本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融入条件包括:
1.在上海具有稳定住所;
2.持有本市居住证;
3.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满7年;
4.连续在上海缴纳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满7年;
5.子女在上海接受基本教育,且至少有一名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二)外籍人员申请积分制落户,还应当符合持有《上海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满5年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注意: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外国留学生,不适用于港澳台留学生。
2020年上海留学落户条件
基本条件:
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在上海市工作满半年
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满半年
区分条件:
A类人才: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硕士及以上学历
在上海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作,缴纳社保不满半年或连续缴纳社保不满6个月,且单位同意缓缴社保或提供上海市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派遣)证明的
B类人才: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含)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具有学士学位
在上海市工作满6个月,且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C类人才:
非世界排名前500高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具有学士学位
在上海市工作满7个月,且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7个月
特殊人才类别:
外国高端人才(含诺贝尔奖获得者、顶尖科学家、世界知名企业领军人物等)
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
其他注意事项:
落户时间以收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审批表》的时间为准。
留学人员需在回国后1年内申请落户。
落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落户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认证、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