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留置条件:
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
符合原就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2. 获得学校同意:
需获得原就读学校的同意,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保留学籍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3. 选择新学校:
需选择一所可以寄宿或接受借读的学生的新学校。
新学校需具备办学资质,且符合寄宿或借读相关规定。
4. 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家长需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原就读学校同意后,会开具保留学籍证明。
学生家长持证明前往新学校,办理寄宿或借读手续。
5. 后续管理:
原就读学校负责保留学生学籍信息和相关档案。
新学校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和管理。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仍需参加原就读学校组织的考试或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小学生学籍信息的保留期限如下:
小学在校期间:学校必须保存学籍信息至学生毕业或转学。
小学毕业或转学后:
户籍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保存 20 年。
学校档案室:保存 50 年。
学籍档案转至中学后:学校档案室保存 30 年。
学籍档案转至高等院校后:学校档案室保存至学生毕业或转学后 20 年。
学籍档案转至毕业生就业单位后:保存至学生离职或退休后 20 年。
因此,小学生学籍信息一般可以保留 2050 年不等。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