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逗留签注有效期标注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香港留学逗留签注的有效期标注在签证标签上,通常包括以下信息:
逗留期间
表示持签人可以在香港合法停留的天数。一般情况下,学生签注的逗留期间与学生签证的有效期相同。
入境日期
表示持签人可以入境香港的最早日期。
逗留截至日期
表示持签人必须在该日期或之前离境香港。超过逗留截至日期逗留香港会被视为非法逗留。
签证类型
标明持签人的签证类型,如学生签证。
签证号码
一个唯一的号码,用于识别签证。
标注示例
逗留期间:180 天
入境日期:
逗留截至日期:
签证类型:学生签证
签证号码:ABC123456
请注意,逗留签注的有效期标注可能会根据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持签人应仔细检查签证标签上的信息,并确保在逗留截至日期前离境香港。如果逗留签注有效期不足以完成学业,持签人需要在签证到期前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延期逗留。
香港学生逗留签证续签所需时间因个别申请而异,但通常需要 48 周。
香港逗留签证过期后的处理方式:
1. 到期日起计 14 天内
可前往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申请延期逗留。需提供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入境处批准延期,将收取手续费并延长逗留时间。
2. 到期日起计 14 天后至 30 天后
属逾期逗留,须缴纳罚款。
罚款金额取决于逾期逗留时间和次数。
可自行或委托代表到入境处缴交罚款。
3. 到期日起计 30 天后或以上
属严重逾期逗留,可能被处以监禁或遣返。
会在出境记录中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未来入境香港或其他国家。
需要注意的点:
如果违反逗留签证条例,将面临法律后果。
逾期逗留期间不能合法受雇或进行商业活动。
如果离境时被发现逾期逗留,可能会被拒绝出境或被拘留。
建议及早处理逾期逗留问题,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联系方式:
香港入境事务处
电话:+852 2824 6111
地址:湾仔告士打道 7 号入境事务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