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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东莞留学生买房优惠政策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张若峤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2 评论 纠错/删除



1、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

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在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中国籍留学生。

补贴标准:

本科生:每年人民币 12000 元

硕士研究生:每年人民币 15000 元

博士研究生:每年人民币 18000 元

申请条件:

在东莞市普通高校就读,取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学历或学位的非中国籍留学生。

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

《东莞市留学生补贴申请表》

在读证明

成绩单

护照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

2. 提交申请方式:

通过学校提交

直接向东莞市教育局留学服务科提交

补贴发放:

补贴将按照学期分两次发放,上学期在 10 月发放,下学期在次年 4 月发放。

补贴将直接转账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

其他说明:

留学生可以同时享受东莞市政府和学校提供的其他补贴。

留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学业,否则补贴将被取消。

具体补贴政策如有调整,以东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东莞市教育局留学服务科

电话: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 14 号东莞教育城 10 楼

2、东莞留学生买房优惠政策

根据我目前的知识,东莞没有专门针对留学生的购房优惠政策。

3、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政发〔2020〕1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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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东莞市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出国(境)留学事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到我市学习深造、创新创业,根据《广东省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管理办法》(粤府规〔2020〕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出国(境)留学人员。

第三条 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以资助优秀留学人员、鼓励其学有所成、回国(境)服务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支持。

第二章 资助范围及对象

第四条 资助范围:

(一)留学预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阶段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大额科研经费;

(二)留学期间相关的交通费、保险费、签证费等;

(三)鼓励留学人员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相关活动。

第五条 资助对象:

(一)品学兼优,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符合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资助相关要求的出国(境)留学人员;

(二)在我市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能的出国(境)留学人员;

(三)学成回国(境)后,到我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出国(境)留学人员。

第三章 资助方式及标准

第六条 资助方式:

(一)学费资助:按照留学预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阶段的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资助。

(二)住宿费资助:按照留学所在地的实际住宿平均费用标准予以资助。

(三)生活费资助:按照留学所在地的实际生活平均费用标准予以资助。

(四)大额科研经费资助:按照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与我市相关部门或机构签订的项目协议约定额度予以资助。

(五)其他费用资助: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或额度予以资助。

第七条 资助标准:

(一)学费资助标准:

1.本科阶段:18万元/人。

2.硕士阶段:25万元/人。

3.博士阶段:30万元/人。

4.博士后阶段:35万元/人。

(二)住宿费资助标准:

1.留学欧美非国家:1000元/月/人。

2.留学亚洲其他国家:800元/月/人。

(三)生活费资助标准:

1.留学欧美非国家:2500元/月/人。

2.留学亚洲其他国家:2000元/月/人。

(四)大额科研经费资助标准:

1.博士生国际联合培养项目:50万元/项目。

2.博士候选人员国际联合培养项目:100万元/项目。

(五)其他费用资助标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以下比例予以资助:

1.交通费:实际发生费用的50%。

2.保险费:实际发生费用的80%。

3.签证费:实际发生费用的全额。

第八条 资助方式和标准可以根据留学目的地、专业领域、留学阶段、留学人员个人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第四章 资助申请及审批

第九条 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留学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条 镇街人民政府、留学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对申请留学人员的资格、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 镇街人民政府、留学前所在单位应当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连同推荐意见,在每年4月15日前报市外事局。

第十二条 市外事局应当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每年5月15日前提出资助建议,报市政府审批。

第五章 资助管理

第十三条 受资助的留学人员应当签订《东莞市出国(境)留学人员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资助金额、资助条件、资助期限、资助用途等内容。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负责资助经费的拨付和管理。资助经费应当按照《资助协议书》确定的资助用途使用。

第十五条 受资助的留学人员应当按照《资助协议书》约定,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市财政局应当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市外事局应当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加强对留学人员的跟踪联系,了解留学人员的学习、科研、就业创业等情况。

第六章 学成回国服务

第十七条 受资助的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境)后,应当按照《资助协议书》约定,在我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

第十八条 受资助的留学人员回国(境)后,在东莞市就业或创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取消资助条件限制。申请取消资助条件限制的留学人员应当向市外事局提出申请,市外事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取消。

第七章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市外事局应当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相应资助经费,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未按照资助用途使用资助经费的;

(二)未按照约定学成回国(境)服务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

(四)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外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最新

东莞留学生补贴政策(最新)

一、政策内容

(一)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如下:

本科及以下学历:5000元

硕士研究生:8000元

博士研究生:10000元

(二)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租房补贴,每月最高补贴标准为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有境外合法有效的留学身份

在东莞市居住且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

未享受过其他同类补贴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莞时间要求

近三年内在东莞市实际居住满183天

(四)其他要求

留学身份有效期满一年以上

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

留学身份证明

社保缴纳记录

(二)其他材料

租房合同(申请租房补贴时提供)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登录东莞市留学生事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填写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核

东莞市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毛公村路11号1101室

电话:

邮箱:

六、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以留学生实际情况为准,具体金额和发放时间以东莞市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为准。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

补贴仅限用于留学生在东莞市的生活开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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