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资格要求
符合《北京市来华留学人员在我市就业落户实施细则》规定的用人单位
在京依法注册,经营正常,无不良记录
单位注册资本金(实缴资本金)和月度纳税总额需达到一定标准
高精尖企业(认定标准另行规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实缴资本金不低于 200 万元),月度纳税总额不低于 20 万元
一般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实缴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月度纳税总额不低于 15 万元
在京有固定办公场所
在京有稳定的人才需求
具备一定的人才培养能力
单位基本申报条件
单位注册地为北京市
单位性质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单位经营范围符合《北京市来华留学人员在我市就业落户实施细则》规定
单位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指标申请条件
单位近三年来每年在我市吸纳来华留学生就业落户人数不低于 5 人
单位近三年来在我市吸纳来华留学生就业落户人数占单位同期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单位近三年来无因用工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
单位无因其他原因受到过处罚的情形
单位符合其他指标管理规定
备注:
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指标数量每年可能会有调整,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北京留学落户指标单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持有有效的国外学历认证
在国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且获学位后累计出国留学时间不少于2年
未参加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或虽参加但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单位要求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单位性质应为: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副部级单位及其直属单位
其他符合市委市政府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专局)认定的单位
三、指标范围
指标单位应在《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管理办法》确定的指标范围内: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分配指标数量不少于1000个
副部级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每年分配指标数量不少于500个
经认定的其他单位:每年分配指标数量不限
四、单位资质要求
单位应具备承担留学生落户培养任务的能力
单位应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
单位应能为留学生提供适宜的办公和业务锻炼环境
五、其他要求
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为留学生办理落户手续
留学生在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注: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建议及时关注最新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
北京留学落户指标单位要求
北京留学落户指标单位的要求根据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当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需为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业。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可为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
其他紧缺急需行业领域人才:可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或其他单位。
具体单位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指标单位对单位的要求:
北京市属事业单位:
需为国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单位有稳定的运营收入和发展规划。
单位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评价。
北京市属国有企业:
需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单位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
需为注册在北京市的民营企业。
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单位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
单位符合北京市认定的紧缺急需行业领域。
需要注意
单位要求会根据具体政策和行业情况有所调整,具体情况需以北京市人社局官方信息为准。
指标单位需为留学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且工作时间需符合落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