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6号,和平广场国际商务大厦8层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0号留学服务中心大厦
天津留学服务中心存档申请
申请条件:
已在天津市高校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的学生
提供相关的留学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签证等)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表》
《天津市留学人员存档申请表》
天津市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语言成绩单、成绩单等)
2. 提交材料
前往天津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234号3号楼506室
联系电话:
3. 审核
天津留学服务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存档证明
存档证明用途:
证明申请人在天津市高等院校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
证明申请人已通过国家公派留学考试或自费留学渠道出国留学
为申请人享受国家留学政策和服务提供依据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虚假或不实信息,将被取消存档资格
存档证明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申请人可在天津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存档进度和领取存档证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