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申请国内大学政策
一、申请资格
具有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
持有国(境)外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
满足相关专业或学科要求
语言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如中文成绩、英语成绩)
二、申请类型
本科生:普通高考、自主招生、保送途径
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直接申请
其他途径:留学预科、国际合作项目
三、获取申请材料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
各大学官方网站
驻外中国使领馆
四、申请流程
本科生:
1. 通过中国高考报名系统或留学预科学校报名
2. 参加考试并达到录取分数线
3.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语言成绩证明等
4. 参加学校面试或笔试(如有)
5. 等待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
1.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如需)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语言成绩证明、研究计划等
3. 参加学校面试或笔试(如有)
4. 等待录取通知书
其他途径:
留学预科:根据学校要求报名参加留学预科考试
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驻外中国使领馆报名参加相关考试或项目
五、注意事项
留学生在申请时应仔细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各大学的招生办公室或留学服务机构
留学生在被录取后,须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包括签证、学费缴纳等
留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权益
留学生申请国内大学政策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
具有与中国国内同层次、同类学校所要求的同等或更高学历水平。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
无犯罪记录。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填写个人信息、教育经历、语言水平等信息。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邮寄材料
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
《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护照复印件
最高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公证件
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或成绩单
体检报告
无犯罪记录证明
3. 材料审核
CSCSE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通过审核后,CSCSE会向申请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4. 办理签证
凭《入学通知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学生签证。
三、费用
申请费:人民币600元
学费:根据学校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生活费:各地消费水平不同,约为人民币元/月
四、其他政策
奖学金:留学生可以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或学校奖学金。
打工:留学生可以在校外合法打工,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留学生必须参加中国医疗保险。
住宿:学校一般提供留学生宿舍,费用约为人民币元/月。
五、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及时关注CSCSE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和信息。
提前办理签证,避免耽误入学。
尊重中国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留学生申请国内大学政策
申请资格
具有国外高中或以上学历,或正在就读国外高中或以上学历的非中国籍学生。
成绩优异,符合国内大学录取要求。
语言能力符合大学要求,一般需要提供HSK成绩(以学校要求为准)。
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CSCSE)网申系统:登录CSCSE网站(注册并提交申请。
学校官网申请:直接登录目标大学官网,在国际学生招生页面找到申请通道并提交申请。
第三方教育机构:通过正规的教育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材料
高中毕业证或在读证明
成绩单
语言成绩证明(HSK、雅思等)
个人陈述
推荐信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体检报告
无犯罪证明
经济资助证明
录取流程
材料审核:学校或CSCSE会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进入初审。
笔试与面试:部分大学可能会安排笔试或面试,以进一步考察申请者的能力。
综合评定:根据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成绩等因素,学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申请者会收到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其他政策
学费:留学生学费因学校和专业而异,一般会高于国内学生。
奖学金:部分大学和政府部门为留学生提供奖学金,以资助其学习和生活。
签证:被录取的留学生需要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学生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合法在中国境内学习。
入学报到:新生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注意: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而异,请以学校官网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关于外国留学生申请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定
(2021年7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留学生申请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外国留学生接受中国高等教育的权利,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就读中国高校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以及不授予学位“汉语进修”项目的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 申请高校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外国留学生招生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名方式、录取条件、奖学金政策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 申请高校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外国留学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申请资格
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外国公民,可以申请就读中国高校: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合在中国学习的疾病;
(三)具有与申请高校所招生专业相适应的学历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汉语基础,或者具有汉语学习经历;
(五)有经济能力支付在华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应通过“中国留学网”(在线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申请材料包括:
(一)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最高学历证书或在学证明;
(三)成绩单;
(四)汉语水平证明(如有);
(五)其他申请高校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申请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申请高校录取外国留学生,应向录取者发出录取通知书,并注明录取专业、学制、学习期限、报到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 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申请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章 签证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护照等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留学签证(X1、X2签证)。
第十二条 外国留学生入境后,应在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六章 管理
第十三条 申请高校应建立健全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第十四条 申请高校应帮助外国留学生适应中国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医疗帮助。
第十五条 申请高校应定期对外国留学生的学业、思想动态和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留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申请高校不得对外国留学生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无关的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