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留学人才补贴
目标人群:
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宁波籍留学人员
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优青”)中已落户宁波的宁波籍人员
补贴标准:
| 学位类别 | 补贴标准 |
|||
| 博士后 | 20 万元 |
| 博士 | 15 万元 |
| 硕士 | 10 万元 |
申报条件:
符合目标人群条件
已在宁波市落户
在宁波市注册的用人单位就业或创业满一年
符合宁波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
申报流程:
1. 确认资格:核对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2. 准备材料: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包括:
留学人员信息表
学位证书
留学证明
落户证明
就业或创业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3. 提交申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到相关区县(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4. 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 现场答辩(部分):部分申报人员可能需要参加现场答辩
6. 公示及发放:审核通过后,名单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获得补贴
注意事项:
补贴为一次性发放,每人限得一次
留学人员在宁波市就业或创业期间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注册成立企业满一年
申请材料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补贴资格
补贴详情及申报指南请参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宁波青年留学归国人才可以申领补贴。具体发放情况需以当地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才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了解最新的补贴发放进度和具体要求。
宁波市2021年留学人员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宁波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发放以下补贴:
A类:高级研修人员(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一次性补贴10万元。
B类:博士学位人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
C类:硕士学位人员,一次性补贴3万元。
三、补贴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获得相应文凭证书。
留学期间未加入外国国籍,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
留学回国后在宁波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全职工作1年以上。
四、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宁波市留学人员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需附以下材料: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国外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海外学习经历证明复印件(由境外教育机构出具)。
宁波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证明。
五、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到留学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只能申请一种补贴类型。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留学期间的费用。
接受补贴后,留学人员须在宁波市工作满3年,否则须退回补贴资金。
本政策解释权归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宁波留学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宁波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的宁波籍出国留学人员或非宁波籍在宁波高校就读的出国留学人员。
回国前取得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硕士以上学历和学位。
回国后在宁波市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
合法稳定居留。
二、申请材料
留学人才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回国证明(护照上的入境章)
现工作证明
社保缴纳凭证
三、申请流程
1. 下载申请表
从宁波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宁波市留学人才补贴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
根据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留学经历、工作经历等。
3. 准备申请材料
按照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4. 提交申请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发展处。
5. 审核发放
人事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发放补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个人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博士后:40万元人民币
博士:30万元人民币
硕士:20万元人民币
五、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已享受过宁波市其他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