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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北京市关于留学人员回国落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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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

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

人才认定

符合《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

认定条件:

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学成后回国两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无违法犯罪记录。

住房保障

认定的留学人员可享受北京市人才住房政策,包括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等优惠。

具体政策详见《北京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

户口政策

认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北京。

申请条件:

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条件;

北京市有稳定住所;

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

就业支持

留学人员可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包括:

简历指导、面试技巧培训;

职业信息发布、求职推荐;

创业孵化、小额贷款等支持。

税收优惠

认定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工作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减免期限:自取得收入之日起连续5年;

减免比例:对于收入较高的部分,减免50%。

落户优惠

认定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工作满一定年限,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落户北京。

申请条件:

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条件;

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无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优惠

留学人员子女可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教育优惠政策,包括:

入学优先;

学费减免;

奖学金资助等。

留学人员可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文化体育优惠政策,包括:

免或减免博物馆、公园等文化场馆的门票;

体育健身补贴等。

办理流程

1. 留学人员先向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申请。

2.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持《证明》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北京市关于留学人员回国落户的规定

北京市关于留学人员回国落户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留学人员。

第三条 留学人员回国落户,采取以下方式:

(一)自主择业落户;

(二)单位引进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第二章 自主择业落户

第四条 自主择业落户的留学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近五年内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已在北京市合法稳定住所,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

第五条 自主择业落户的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留学服务系统)提交落户申请。

第六条 自主择业落户的留学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落户证明》(以下简称落户证明)。

第三章 单位引进落户

第七条 单位引进落户的留学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具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用人资格;

(二)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

(三)符合留学人员自主择业落户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 单位引进落户的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 单位引进落户的留学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落户证明。

第四章 人才引进落户

第十条 人才引进落户的留学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际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在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二)在留学期间取得突出成果,品学兼优;

(三)回国后在我市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技、教育、经济、文化等领域工作;

(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

(五)在本市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或者在我市有稳定住所。

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落户的留学人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资格评审。

第十二条 资格评审通过后,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发放落户证明。

第五章 落户证明的使用

第十三条 落户证明用于办理北京市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落户证明自发放之日起1年内有效。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失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有哪些

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

一、落户优惠

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

留学人员持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满2年,可直接申请引进落户。

留学人员持有学士学位,且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满3年,可申请引进落户。

二、就业优惠

优先推荐归国留学人员就业。

鼓励企业对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就业补贴。

支持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三、住房优惠

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

在朝阳区、通州区等重点区域,提供留学归国人员专项房源。

四、子女教育优惠

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可优先入读北京市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

提供子女就学补贴或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医疗保健优惠

留学归国人员可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提供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

六、创业扶持优惠

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创业指导、资金支持和孵化服务。

设立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区,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和政策扶持。

七、其他优惠

提供留学归国人员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

支持留学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学术交流。

设立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等组织,为其提供交流和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

具体优惠政策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建议有意向申请优惠政策的留学归国人员及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

4、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文件

北京留学归国人员优惠政策文件

1. 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北京市促进科技创新加快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北京市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北京市支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海外留学人员工作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6. 北京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北京市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汇编(2023年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归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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