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大专生参军当消防员后不能保留学籍。
参军入伍后,服役期间不保留原有学籍。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服役期满后才能恢复原有学籍:
考入部队院校学习:服役期间考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服役期满后可恢复原有学籍。
非志愿服役:因非志愿原因服兵役的,服役期满后可恢复原有学籍。
可以
在大专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消防员的情况,学籍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 保留学籍
在校生入伍消防员后,学校根据《兵役法》、《高等学校学生士兵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役期满。
服役期满后,符合退伍条件的,可以在原专业或相关专业继续完成学业。
2. 取消学籍
在校生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入伍消防员的,学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学生服役期限较长,或者有其他违反校纪的情况。
具体保留或取消学籍的政策可能因不同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入伍前向所在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情况,以避免影响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