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3年留学生落户新政策
一、申请范围
就读于广州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境外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具备广州市居住证。
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毕业后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且劳动合同或创业计划书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请方式
毕业后向所在高校或就业单位提出申请。
高校或就业单位根据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申报。
四、审核流程
人力社保局受理申报材料,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等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报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审批通过后,由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落户。
五、落户条件
(一)本科毕业
就业: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年薪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创业: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二)硕士毕业
就业: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年薪不低于18万元人民币。
创业: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
(三)博士毕业
就业: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年薪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创业: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保满18个月。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需在毕业后1年内提出落户申请。
对于就业落户,劳动合同期限不得早于毕业时间,不得晚于申请落户时间。
落户后,申请人应在广州市持续工作或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具体申报时间和相关材料要求,请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
2023年广州留学生落户新政策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境外合法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在广州市无户籍;
意愿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
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二、申报资格
A类: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生
在世界排名前500高校(以QS、泰晤士高等教育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学历,且取得的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B类:重点高校毕业生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外排名前500高校之外的高等院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学历,且取得的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C类:本科毕业生
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的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申请流程
登录广州市人才引进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
根据申报资格,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别。
准备并上传所需材料,包括:
护照首页、签证页;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留学期间成绩单(英文原件);
在国外期间工作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体检报告;
近期1寸免冠照片。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四、材料补充及审核
申请人需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入户批复。
五、落户方式
集体户口:申请人可选择落户至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家庭户口:申请人可选择落户至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户口。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后,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实际居住满5年,方可申请入户广州市。
具体政策详情及申办指南,可查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留学生落户政策 2023 年最新版
一、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回国后未就业或社保缴纳不足 6 个月的留学生
二、落户方式
1. 直接落户
获得世界排名前 500 高校(或 QS 排名前 200 高校)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且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本科学位且获国家级奖项或专利
毕业于排名前 100 高校
2. 引进落户
获得其他境外高校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以下领域就业并符合相应条件:
科技研发: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金融服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商务服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知名企业担任重要职位
文化教育: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际知名机构从事教育工作
医疗卫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知名医院担任重要职位
其他紧缺专业:根据地方需求确定
三、材料要求
1. 直接落户
护照
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学习经历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等)
2. 引进落户
护照
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学习经历证明
就业证明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如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办理流程
1. 回国后联系户口所在地人才引进部门咨询落户政策
2. 收集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3. 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落户政策可能因城市而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留学生回国后需在 2 年内申请落户
落户成功后,需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留学生落户杭州新政策 2023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持有国外承认的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杭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满 4 个月。
二、申请方式
无需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
可通过杭州市人才服务平台(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线上或线下申请。
三、条件认定
1. 学历学位认定
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包括:
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正规学历学位。
国内高校认可的境外学历学位。
2. 工作单位认定
工作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地在杭州市。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能为留学生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条件。
3. 社保缴纳认定
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
社保缴纳基数应达到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申报材料
《杭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护照。
居住证。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个人社保缴纳凭证。
其他相关材料(如留学期间学习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五、办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可自行或委托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 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3. 通过初审的申请,将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4. 实地考察合格后,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批。
5. 审批通过后,留学生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六、其他规定
留学生落户杭州后,可享受杭州市的相关人才政策福利。
申请材料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如有虚假或不实的,将撤销已办理的落户手续。
本政策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