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
为了吸引和留住海外优秀人才,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
主要政策内容:
1. 落户政策
大部分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对符合条件的应届留学生实行户籍准入“绿色通道”,简化落户手续。
部分城市提供人才引进落户项目,留学生可通过申报获得落户资格。
2. 补贴和奖励
许多地方政府提供一次性安家补贴、生活补贴或住房补贴给应届留学生。
部分地区对取得高水平学历或从事重点行业留学生给予额外的奖励,如创业基金、研发资助等。
3. 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免征海外所得税、低税率优惠等。
4. 就业服务
各级政府人才服务中心和海外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对接等服务。
高校和科研院所开设留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或职业发展讲座。
5. 创业支持
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留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
6. 海外引才计划
国家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并支持海外留学生回国创新创业,享受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适用条件:
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一般适用于以下条件的留学生:
取得国外高校本科学历或以上学位,且未在国外就业。
在国内首次就业。
符合相应城市的落户政策或人才引进条件。
具体政策细则和适用范围因地区而异,建议应届留学生及时咨询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或海外留学服务中心了解最新政策信息。
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
为吸引和留住海外留学人才,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这些政策包括:
人才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被视为国家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
税收优惠
留学回国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境外取得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境外所得减按50%计征个人所得税。
落户政策
部分城市和地区出台了针对应届留学生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例如:
北京:应届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北京户口。
上海:应届留学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上海。
广州:应届留学生可通过“绿卡”政策落户广州。
就业支持
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
组织专场招聘会和宣讲会,为应届留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设立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应届留学生创业。
其他优惠政策
子女教育:应届留学生回国后,其子女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机会。
住房福利:部分城市和地区提供留学生购房补贴或其他住房优惠。
医疗保障:应届留学生回国后,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
注意事项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具体条件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应届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联系,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程序。
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了解国内就业市场、准备求职材料、提升就业技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50 号
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或其他学业资格,并在毕业当年回国(境)的应届留学回国人员。
第二章 就业服务
第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届留学回国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
第五条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应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下列就业服务:
(一)就业信息发布和职业指导;
(二)简历指导和培训;
(三)求职面试辅导;
(四)就业促进活动组织;
(五)见习和实习安排;
(六)政策咨询和职业发展指导;
(七)其他必要的就业服务。
第六条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专员制度,为应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
第三章 见习实习
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应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见习和实习岗位。
第八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应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见习和实习岗位。
第九条 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在见习和实习期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四章 职业发展指导
第十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应届留学回国人员职业发展指导活动,帮助其明确职业规划、提升职业素养、促进职业发展。
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应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国内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能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留学回国人员。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简化应届留学回国人员的就业手续,提高就业效率。
第十四条 国家对招用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第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持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的政策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最新
2023 年最新政策
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应届留学生可通过留学人员归国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人才引进申报,获得快速落户、就业等便利。
减免税收:留学生在回国后 5 年内,其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部分,可按规定抵免在国内的个人所得税。
住房补贴和安家费:部分地区提供应届留学生住房补贴、安家费等福利,以吸引高层次人才。
创业扶持:鼓励留学生回国创业,提供创业资金、政策支持和孵化服务。
其他相关政策
取消 2 年服务期限制:应届留学生回国后不再受 2 年服务期限制,可自由选择就业单位。
寒暑假回国实习:在学期间,留学生可回国实习,积累工作经验。
认证学历学位:回国后应先认证学历学位,以便在国内就业和享受相关政策。
就业机会
应届留学生回国就业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科技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巨头
金融:投行、券商、基金公司
咨询:管理咨询、战略咨询
教育:高校、科研院所
healthcare:医疗、制药、生物技术
建议
应届留学生在回国就业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提前了解国内就业市场和招聘需求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网上投递简历
完善简历和 LinkedIn 个人主页
提升语言能力和专业技能
加强人脉拓展和行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