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消防员可以保留大专学籍。
具体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有高等职业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消防职称的人员被聘用为消防员的,应当保留其学籍或者职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应征入伍期间,其学籍可以保留。”
《关于深入推进武警部队转型发展的通报》提出:“消防员的职业教育学历及职称应予认可,在工作期限内可延期毕业。”
保留学籍的条件:
符合高等职业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招生条件。
被正式聘用为消防员。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保留学籍的意义:
保证消防员的学历资格,为其职业发展提供保障。
促进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消防员的整体素质。
有利于消防员退役后就业和再教育。
注意事项:
消防员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办理学杂费减免或退费手续。
消防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否则学籍将被取消。
消防员退役后,保留的学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激活,否则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