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已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或即将于2024年7月以前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4. 符合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四、考试
1.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3日24日;
2. 初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要求确定;
3. 复试时间:2025年3月。
五、录取
1. 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 录取程序: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详见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七、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
八、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咨询电话:
2. 研究生招生网:
3. 电子邮箱:
九、其他
1.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2. 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3. 2024年招生简章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版本为准。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2024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是辽宁省省属重点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历史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29年的奉天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更名为锦州医学院,2021年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17个学院,4个直属附属医院,11个非直属附属医院,在校生2万余人。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等多个学科,其中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学科为辽宁省重点学科。
二、招生专业
2024年,锦州医科大学计划招收以下硕士研究生专业:
学术学位硕士:
基础医学(含基础医学、病理学、药理学)
临床医学(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
口腔医学
药学
公共卫生
护理学
专业学位硕士:
应用心理学(MP)
公共管理(MPA)
药学(MR)
护理(MN)
三、报考条件
1. 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者;
具有研究生学业水平、符合我校选拔要求的专科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 英语水平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以上;
国家 призна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或以上;
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
四、报名方式
实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7日
初试科目:
公共科目:政治、外语
专业科目:根据专业具体要求确定
六、录取程序
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
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察等。
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凌丰路100号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是辽宁省重点建设高校,是辽宁省和卫健委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拥有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学校拥有15个学院、部,开设有54个本科专业,4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专业
口腔医学技术(硕士)
三、招生对象
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满3年;
2. 已获得医学类或与本专业相关专业的大专毕业文凭,并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3.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但无学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公告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学位网”(进行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公告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中医学、西医学、英语)
六、学费标准
25000元/人
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为准。
八、录取原则
1. 符合报名条件,审查合格;
2. 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
3. 学校组织面试,成绩合格。
九、培养方式
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方式,学制2.5年。
十、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技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东沟南街55号
电话:
邮箱:
招生网站:
十二、其他
1. 学校保留对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2. 招生简章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