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现行留学生落户政策,境外停留时间对于审核落户申请没有明确要求。
留学生申请落户深圳,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在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全职工作;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博士可放宽至3个月);
符合深圳市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3年
此说法不正确。深圳留学生落户政策并没有在 2020 年截止,至今仍有效。
深圳留学生落户境外停留时间限制
深圳市于2023年3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对留学生落户的境外停留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内容:
根据《积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留学生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下列期限:
攻读本科:累计不超过12个月
攻读硕士(包括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留学生):累计不超过18个月
攻读博士(包括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留学生):累计不超过24个月
计算方式:
境外停留时间从取得境外学习(访学)签证之日起计算,至完成学业、离境之日止。
例外情况:
《积分办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完成学业后在国外工作或继续深造,但不得超过原规定最长期限6个月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回国延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境外停留时间超期将影响落户积分
留学生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避免因境外停留时间过长而影响落户资格
温馨提示:
建议留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做好规划,合理安排回国时间,避免因境外停留时间超期而影响落户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