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生落户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国外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京工作满1年以上,且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北京市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北京市重点高校(含直属附属单位)
二、留学生落户方式
1. 人才引进类
符合《北京市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条件
2. 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类
符合《北京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实施细则》中关于留学生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落户申请表》
学位证书(需教育部认证)
国(境)外停留证明(护照、签证等)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厅关于发布《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落户申报材料》的通知》)
四、申请流程
1.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 人才市场(人才中心)受理申请并审查材料
3. 区人力社保局初审、审批
4. 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发放落户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落户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兵役未满两年、正在其他省市办理落户等情况不符合落户条件。
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根据政策变化进行调整,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参考链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
北京人社局留学生人才引进落北京户口公示
一、公示对象
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留学生来京就业与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京人社发〔2022〕33号)相关规定,拟引进落户北京的留学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学校 | 专业 | 毕业时间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 | | | | |
1 | 张三 | 美国 | 哈佛大学 | 计算机科学 | 202306 | 百度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工程师
2 | 李四 | 英国 | 牛津大学 | 金融学 | 202307 | 中国银行 | 金融分析师
3 | 王五 | 日本 | 东京大学 | 电子工程 | 202308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硬件工程师
...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4日
三、公示方式
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 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四、公示内容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如有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结束前邮寄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12层
邮编:100032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公示对象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办理落户手续。
2. 落户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解释,请咨询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3. 联系电话: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基本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京人社规发〔2019〕13号)规定,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含)或在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并获得相应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京落户:
一、在京工作
1. 在京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2. 自主创业并依法纳税1年以上(含1年),且企业正常经营。
二、在京学习
1. 在京全日制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2. 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京投资
1. 在京注册成立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实际投资到位;
2. 在京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
相关政策解读: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含)或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学士学位。
工作/创业/投资时长:均为1年以上(含1年)。
社保缴纳要求:在京工作需缴纳社会保险。
创业纳税要求:年纳税额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
继续深造要求:全日制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
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住房要求:在京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
申请流程:
1. 准备所需材料。
2. 向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3. 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做出决定。
4. 领取《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
所需材料:
1.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 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翻译件;
3.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持有国外合法有效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学(或国内排名前100的大学)
具有北京市用人单位出具的《北京市就业登记证》
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条件
二、积分落户条件
学历学位:25分(本科10分,硕士20分,博士25分)
毕业院校:25分(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学10分,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20分,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学25分)
工作单位:25分(世界500强企业10分,国内500强企业20分,北京市重点培育企业30分)
薪资收入:25分(年薪20万元以上10分,年薪30万元以上20分,年薪50万元以上25分)
年限:5分
三、申请流程
1. 毕业后在北京市就业并取得《北京市就业登记证》
2.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提交《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材料
4. 审核通过后,签发《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人员引进落户证明》
5. 凭《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人员引进落户证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四、材料清单
护照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毕业院校排名证明
工作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和《在职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
《北京市就业登记证》
体检合格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该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留学生。
留学生可以在毕业后7年内申请落户北京。
留学生落户北京后,享受与北京户籍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
六、咨询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公安局户口管理咨询电话: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