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应届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4号),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1. 具有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且已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 在国外高校就读期间,接受的是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教育,且已完成学业;
3. 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后两年内回国;
4. 未在国内就业或已解除劳动合同;
5. 符合上海市户口政策并取得上海市户籍,或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
6. 符合其他认定条件(由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就业园协议认定)。
二、认定方式
应届留学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至上海市留学人员就业园办理认定手续:
1.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
2. 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上海市常住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
4.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如有)。
三、认定期限
应届留学人员认定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四、注意事项
已在国内就业或已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不能享受应届就业政策。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及时办理应届毕业生认定,以免影响就业机会。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录用留学回国人员。
上海留学生应届生居住地认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留学生应届生认定居住地有以下两种方式:
1. 户籍认定
持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已累计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
2. 居住认定
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且有稳定住所;
稳定的住所包括:
自己或父母(含继父母)在上海市拥有的房产;
租住的房屋,并持有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明;
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
提示:
留学生应届生应在 2023年7月1日 前满足居住地认定条件。
居住认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如果留学生应届生不符合户籍或居住认定条件,则无法享受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留学生上海就业优惠政策
一、落户政策
上海落户新政(2023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且为硕士及以上学历
在上海工作满6个月,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
特殊人才落户:针对在上海重点产业或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层次留学生,可通过“特殊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二、就业补贴
留学生创业补贴:对在上海首次创业的留学生,政府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享受税收优惠等支持。
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政府每月发放就业补贴,补贴额度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而定。
三、租房补贴
留学生租赁补贴:为在上海租房的留学生提供租房补贴,补贴额度根据租金水平和学历而定。
四、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平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建立了留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求职信息、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
就业招聘会:定期举办留学生专场招聘会,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五、其他优惠
社保优惠: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社保缴费优惠,免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优惠: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参加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上海市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
注意事项:
具体优惠政策的条件和流程可能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享受优惠政策的留学生需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条件。
上海留学生应届生落户政策
基本条件: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含硕、博)
毕业时间在落户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毕业年)
接受过1年以上全日制教育
毕业后首次就业
户口迁出年限达到落户要求(见下文)
落户要求:
| 毕业学校类型 | 落户要求 |
|||
| 国内普通高校 | 连续缴纳上海社保满6个月 |
| 香港或澳门普通高校 | 连续缴纳上海社保满1个月 |
| 国(境)外普通高校 | 毕业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支持单位就业落户 |
支持单位认定: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符合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的相关规定
提供符合落户标准的工作岗位
申请流程:
1. 毕业生向支持单位提出落户申请
2. 支持单位审核毕业生材料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 支持单位在上海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4. 上海市人社局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准落户
5. 毕业生持落户核准函到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别说明:
本政策仅适用于首次就业落户的外地留学生应届生。
落户申请应在毕业后2年内提出。
毕业生在落户前不得在上海缴纳社保或办理居住证。
具体政策内容如有调整,请以上海市人社局官方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