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硕士上海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拥有国外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院校为世界排名前 500 的高校
毕业后 2 年内首次入境上海工作
在上海新设或变更单位注册
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单位缴纳 6 个月以上社保
材料要求:
学历学位证书
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护照和签证
上海居住证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户口本(如有)
申请流程:
1. 在线提交申请: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shrs.gov.cn)或使用「随申办」APP,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2. 递交材料: 根据提示,准备齐全材料,并预约到指定窗口递交。
3. 审核: 人社部门将在 20 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
4. 公示: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信息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5. 领取《人才引进介绍信》: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到公示单位领取《人才引进介绍信》。
6. 办理落户: 持《人才引进介绍信》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事项:
申请期间,申请人需保持在上海就业和缴纳社保。
落户成功后,申请人需在上海连续缴纳 7 年社保。
符合条件的留学硕士还可享受上海市相关购房和补贴政策。
咨询途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申办客服热线:962200
2021年上海市引进应届硕士研究生落户新政策
一、落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非本市户籍;
2. 应届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内外高校毕业生;
3. 所学专业与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相符;
4. 符合用人单位招录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落户流程
1.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当年9月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落户申请;
2. 用人单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引进应届硕士研究生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2号)要求,对拟落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用人单位汇总申请材料,于9月1日至9月15日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 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上海市(应届)硕士研究生引进落户证明》,用人单位凭此证明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三、支持政策
1. 应届硕士研究生落户后,可享受上海市相关人才政策和优惠措施,如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
2. 用人单位引进应届硕士研究生落户,可享受相关人才引进补贴。
四、注意事项
1. 应届硕士研究生落户申请数量有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引进计划统筹安排;
2. 已在上海市就业或落户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3. 申请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或取消落户资格。
2020年上海市留学生硕士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以全日制学习方式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 毕业于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
4. 学历学位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6.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原件);
2. 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硕士及以上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就业单位出具的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单位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 审批通过: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由人才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受理凭证》。
4. 办理落户: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落户申请人须在《受理凭证》有效期内(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20日内)办理落户手续。
2. 申请人就业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6个月。
3. 申请人未满45周岁的,在正常缴纳社保的基础上,享受上海市留学生落户政策。
4. 申请人已满45周岁且缴纳社保满72个月(6年)的,可享受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咨询电话: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1168号浦东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邮编:201204
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新政策2021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口迁入上海前未在国内取得上海市户籍
已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后两年内首次来沪就业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落户门槛
学历:硕士及以上
年龄:40周岁以下(未明确表示截至日期,可咨询相关部门)
工作单位:在上海市注册的用人单位
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
社保缴纳:已缴纳上海市6个月及以上社保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翻译件)
上海市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引进人才承诺书(单位提供)
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申报流程
1. 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报申请
2.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街道或镇提出申报
3. 街道或镇受理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留学硕士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申报。
落户申请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落户审核周期一般为6个月左右。
落户成功后,户口迁入上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本政策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