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可根据以下条件申请落户:
基本条件:
留学期间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后2年内回国并到上海工作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80天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其他基本条件
积分条件:
| 项目 | 分值 |
|||
| 学位 | 15分 |
| 留学时间 | 每满一年加5分 |
|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 | 5分 |
| 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 | 10分 |
| 上海市紧缺专业工作 | 10分 |
|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 每篇加5分 |
| 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 每项加5分 |
| 拥有上海市房屋产权或长期租赁合同 | 5分 |
其他要求:
在上海缴纳社保满12个月
无不良信用记录
无需外语考试
注意事项:
毕业超过2年后,留学回国人员不再享受积分落户的优惠政策。
具体积分落户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上海留学生落户两年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起始时间: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日期
或取得《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日期
终止时间:
起始时间加 2 年
如果符合某些特殊情况,可延长落户期限至 5 年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落户期限至 5 年的情形:
在上海市世界一流大学或国内排名前 50 名高校学习的博士毕业生
在上海市重点企业或产业集团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在上海市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担任重要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
是的,留学生在上海落户后两年内需要达到一倍社保。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引进后,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奖励、补贴待遇。留学人员在沪工作并申请本市户籍的,2年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倍,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