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恢复党组织关系程序
一、联系原党组织
出国前,与原党组织保持联系,告知出国计划和预计归国时间。
出国后,及时向原党组织报告抵达国外情况,并保持定期沟通。
二、寻找国外党组织
根据出国目的地,向当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咨询有无海外党组织。
主动联系海外党组织,表明恢复党组织关系意愿。
三、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入党申请书,并附上出国前的党员登记表复印件。
提供出国期间的个人经历、政治思想情况等材料。
由国外党组织出具推荐信,说明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
四、审核和审批
原党组织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和调查,与国外党组织核实情况。
党委或总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县级以上党组织审批。
五、恢复组织关系
审批通过后,原党组织将下发恢复组织关系通知书。
申请人回国后,按通知书要求前往党组织报到,恢复党员身份。
注意事项
出国前应主动向原党组织说明出国计划,保持联系。
出国期间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政治立场坚定。
恢复党组织关系时,需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党员出国期间不缴纳党费,恢复组织关系后补缴。
恢复出国留学党员党籍的步骤:
一、准备材料
出国留学党员恢复党籍申请书(书写规范,由本人手写或打印)
党员档案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
出国留学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证明(如党小组讨论记录、会议记录等)
出国留学期间政治思想表现材料(如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
党员本人承诺书(承诺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坚持党性原则,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愿接受组织处分)
党组织审查意见(原党支部或党总支意见)
二、提交申请
1. 出国留学党员回国后及时与原党支部或党总支取得联系,提交恢复党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原党支部或党总支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查
1. 所在单位党委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出国留学党员进行谈话调查。
2. 综合考虑出国留学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党员档案材料、组织生活情况等因素,提出审查结论。
四、批准
1. 所在单位党委根据审查结论,做出是否批准恢复党籍的决定。
2. 对于批准恢复党籍的,颁发恢复党籍证明。
五、后续管理
1. 恢复党籍后的党员由原党组织负责管理和教育。
2. 党组织应加强对恢复党籍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