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北京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不在北京;
2. 获得海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归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4. 学历与落户单位岗位相匹配;
5.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后人员放宽至50周岁)。
二、落户流程
1. 入职落户单位
申请人需与符合条件的落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 提交申请材料
落户单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材料包括:
申请表
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材料(见具体区政策)
3. 审核与审批
区人力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4. 办理落户手续
获得审批后,申请人需到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审批件
身份证、户口本
劳动合同
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三、落户单位要求
1. 行业限制:落户单位一般要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
2. 规模要求:落户单位一般需为注册资本或纳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3. 岗位要求:落户单位为申请人提供的岗位需与学历学位相匹配,符合北京市重点领域人才需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2. 落户北京后,申请人需在落户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才能申请调动户口。
3. 具体落户政策可能因不同区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以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相关链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海外留学北京户口落户政策最新
一、基本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
留学期间注册学籍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习期间未曾中断学业或通过学术不诚信行为获得学历;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
获得海外 recognized university(认可大学)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与国内普通高校目录(2020年版)中对应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工作要求
留学人员回国后在京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工作单位为在京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四、落户方式
方式一:人才引进类
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等条件,通过单位申请落户。
方式二:留学生服务项目类
在京注册的具备留学生服务资质的机构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留学生通过该机构推荐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方式三:自主创业类
留学人员在京自主创业,并符合《北京市促进科技创新条例》中规定的创业企业条件,且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五、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本人有效护照;
出入境记录凭证;
留学期间学籍注册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工作单位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落户方式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人才认定材料、留学生服务机构证明、自主创业证明等。
六、办理流程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生可向工作单位或落户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单位或机构审核材料并出具证明。
留学生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准予落户。
七、注意事项
落户政策每年可能会有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避免影响落户申请。
申请落户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咨询途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北京市留学生服务中心:
海外留学北京落户政策 2022 最新
一、基本条件
拥有中国国籍
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符合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条件
二、积分要求
基础分:60 分
年龄分:不超过 55 周岁(1 分/年)
学历分:硕士及以上学历(50 分)/本科及以上学历(25 分)
海外留学经历分:1 年(3 分)/2 年(6 分)/3 年及以上(9 分)
住所地分:拥有北京市产权房或连续缴纳 5 年以上北京市社保(25 分)
其他加分项:高层次人才(100 分)、世界名校毕业(50 分)等
三、落户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护照、签证
学历证书、成绩单
社保缴纳证明(如满足住所地分)
其他加分材料(如有)
2. 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进入“积分落户网上服务系统”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3. 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审核通过通知
材料审核不通过,将收到补正材料通知
4. 面试:
可能需要参加面试,核实材料真实性
5. 落户:
审核、面试通过后,可领取北京市户口簿
四、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期间获得的海外工作经历不可计入积分
积分超过 120 分可直接落户,低于 120 分需参加积分排名
积分排名以每年 6 月 30 日为准
详细落户政策和积分标准可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申请北京落户政策的海外留学认可学校名单
一、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
具体学校清单请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美国大学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排名前50的高校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高校
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150的高校
三、英国大学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高校
QS世界大学排名(QS)前150的高校
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150的高校
四、其他国家/地区的知名高校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麦吉尔大学
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
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
香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
注意事项:
上述名单仅供参考,具体院校是否认可,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落户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