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工作局留学落户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北京留学落户:
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完成学业
留学期间平均成绩达到所在学校相应学制同专业前50%
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申请条件
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年龄计算在内)
学历要求: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完成学业
成绩要求:留学期间平均成绩达到所在学校相应学制同专业前50%
工作要求:具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社会保险要求: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预审:登录“北京留学落户”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留学相关材料进行预审。
2. 材料递交:预审通过后,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审批:人才工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落户指标。
4. 落户办理:凭落户指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所需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证明)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申请人需在收到落户指标后6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作废。
落户后,申请人应在京继续工作满3年。
详细政策和申请指南请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官方网站为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北京公示
一、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专业 | 审核意见
||||||
1 | 张三 | 清华大学 | 硕士 | 计算机科学 | 符合条件
2 | 李四 | 北京大学 | 博士 | 人工智能 | 符合条件
3 | 王五 | 麻省理工学院 | 硕士 | 机器学习 | 符合条件
4 | 赵六 | 斯坦福大学 | 博士 | 生物医学工程 | 符合条件
5 | 钱七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 硕士 | 金融 | 符合条件
6 | 孙八 |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 博士 | 经济学 | 符合条件
7 | 何九 | 香港中文大学 | 硕士 | 法学 | 符合条件
8 | 周十 | 复旦大学 | 博士 | 管理学 | 符合条件
9 | 吴十一 | 南开大学 | 硕士 | 化学 | 符合条件
10 | 郑十二 | 武汉大学 | 博士 | 数学 | 符合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
三、公示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内容的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应写明异议理由、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提交。
五、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六、其他事项:
1、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符合落户条件。
2、落户申请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
3、本公示解释权归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北京人才工作局留学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2. 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满2年以上,且取得一定成果;
3. 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4. 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
5. 无犯罪记录。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
本人护照
海外学历、学位及成绩单原件和翻译件
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翻译件
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2. 递交申请:
通过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提交申请。
3. 审理: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和与北京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5. 审批:
面试通过后,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会将审批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三、政策优惠
落户成功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落户指标:不受北京市户口总量控制指标的限制。
住房补贴:在京购房可申请一定金额的住房补贴。
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人才公寓的租赁资格。
子女入学:子女可优先进入优质中小学校就读。
医疗保障:享受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待遇。
人才绿卡: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北京市人才绿卡。
四、备注
具体政策要求和申请材料清单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申请留学落户政策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做好准备。
北京人才工作局留学落户要求
一、申请条件
(一)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在境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内学历);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稳定住所,且在京缴纳社保和个税满6个月;
(三)无犯罪记录;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世界排名前500的国外(境外)高校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在国外(境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在世界排名前500国外(境外)高校或国外(境外)知名企业工作满4年的经历;
3. 在国外(境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在北京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作满2年的经历;
4. 有北京市紧缺急需专业(工信部发布的《北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博士学位,并有北京市单位在《北京市紧缺急需专业博士人才引进服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博士人才引进申请;
5. 有北京市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领域的博士或硕士学位,并有北京市单位在《北京市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引进服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人才引进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身份证、户口本(或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登记身份的证明材料);
3.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 国(境)外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5. 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6. 工作证明(任职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7. 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
8.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
9.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
2. 人才工作局审核材料并通知申请人补交或受理;
3. 人才工作局受理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
4. 评估通过后,人才工作局向申请人发放《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核表》;
5. 申请人持《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核表》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情况,将取消落户资格;
(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官方网站;
(三)具体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请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