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留学生公务员人才引进政策(最新)
引进对象:
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籍留学生
引进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资格证书》
获得国外学位时间在引进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
未在国内就职(应届毕业生除外)
引进方式:
一次性考核制: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录取
定期择优引进:在发布引进公告后,择优确定一批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开展引进工作
引进福利:
享受北京市公务员同等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提供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北京户籍政策的优惠
申请流程:
1. 登陆北京市公务员局网站(或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引进公告和岗位信息
2.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根据引进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考核环节
4.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5. 拟引进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
6. 通过全部考核环节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成为北京市公务员
注意事项:
引进政策及条件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引进公告为准
北京市公务员局和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引进工作相关解释
虚报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北京留学生公务员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适用对象
取得国家级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国留学生,包括国际组织任职人员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国籍人员。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从事公务员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引进方式
公开招考:通过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开招考。
定向引进:由急需相关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直接与留学生联系,并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优惠政策
户口落户:引进的留学生可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北京市户口。
住房补贴: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安家费:硕士研究生15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
周转房: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周转房。
事业编制: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获得事业编制。
引进流程
信息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发布招考公告。
报名考试: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通过考试的留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体检考察:合格的留学生参加体检和考察。
公示聘用:对考察合格的留学生进行公示并聘用。
注意事项
留学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引进的留学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回国来京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
引进的留学生须遵守北京市各项相关规定,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请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