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曾在美利坚合众国留学。
保管合同
甲方(保管人): 李某
乙方(寄存人): 张某
一、寄存物名称及数量:
古董画一幅
二、保管期限:
自乙方出国研修之日起至乙方回国之日止。
三、保管方式:
甲方应将乙方寄存的古董画妥善保存在室内阴凉干燥处,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盗措施。
四、保管费用:
本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甲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五、保管义务:
1. 甲方保证妥善保管寄存物,并尽最大努力防止寄存物遭受损坏、灭失或盗窃。
2. 甲方应定期检查寄存物的状况,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处分寄存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查看或收回寄存物。
2. 乙方应按时将寄存物交付甲方保管,并提供必要的包装和保护措施。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寄存物的真实情况。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寄存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尽到保管义务,导致寄存物损坏、灭失或盗窃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时将寄存物交付甲方保管,导致寄存物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保管人): 李某
乙方(寄存人): 张某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民张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在酒精的作用下持刀刺伤对方,致使对方重伤。张某被警方逮捕,并被指控一级攻击罪。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一级攻击罪,判处其监禁5年。”